竞业协议未规定补偿金项,协议签署后是否有效?
个人在离职时,和单位签署的竞业协议中,并没有设置补偿金项。问题:
1、本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是否就不用再支付补偿金了?
2、如果无效,个人到限制类企业,是否仍会要求赔偿违约金;
另外、违约项条文内容里,除了要求赔偿违约金外,还要求“对违约行为进行改正”,这种要求是否合法,是否要求个人从限制类企业中再次离职?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09-状态:未解决]
赵国凤律师的解答:
未约定补偿金的合同是显失公平的,一年内可撤销。如果超过一年了,你起诉要赔偿金,禁止是企业的权利,补偿是受限制人的权利。平等主体,权利和义务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