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无故开除员工,未与员工签订合同

我2013年6月23日应聘到一个纺织厂做管理人员,当时我与老板协商合同期为3年,工资12000元/月于每月五号发放,书面合同到现在仍未签订。2013年11月5日老板找我谈话说今年整个公司生意不景气,想通过裁员减轻公司负担,让我5天内把工作交接给生产经理,然后办理离职手续。我咨询一下专家律师,老板将我违法辞退(开除),并且在我在职期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该如何争取我的权益?眼下我找工作需要花钱,期间我也得浪费时间,请专家律师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帮帮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3-11-05-状态:未解决]
赵国凤律师的解答:

申请劳动仲裁:自7月23日起工资要双倍,还应给半个月的工资;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前面的各项也要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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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吉林辅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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