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起诉离婚事宜

我和配偶的户口都是一个区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了,他工作在南方。现在我要起诉离婚,到别的区起诉可以吗?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10-30-状态:未解决]
刘国军律师的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刘国军律师团队,电话:1346635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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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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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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