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怎样可以撇清老公以他个人名义借的银行贷款和车贷

我09年结婚,10年9月帮老公办完银行贷款与车贷后不久,10月他就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我并无过错,在去年11月搬了出来。目前还没办离婚手续,但他已经公开了他的另外一个女人。我接受离婚,但是,不想与他的债务有任何关系,我完全没有使用过他的借款。我怎样做可以撇清他的债务关系?我可以提出经济补偿吗?什么额度是合适的?我跟他一起7年多,怎样做才可以维护我的权益?谢谢各位法律人士指引。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05-状态:未解决]
夏菁律师的解答:

夫妻婚后属共同财产,对于债务你可采到与第三人相约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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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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