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

本人父亲母亲是香港人,本人在大陆出生,父亲在香港和另一个女人生了个儿子,后来父亲在香港重病过世了,之前父亲没立下遗嘱,但在香港的儿子拿出一份遗嘱(假遗嘱)说父亲把所有的遗产(4000英尺的地皮)都给他了。我想用法律争取自己的权利。父亲是在7年前过世的,请问还可以争取得到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11-状态:已解决]
孙志强律师的解答:

你需要向法院举证对方伪造证据,如果举证成功是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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