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继承公证费的收取?

因为我家住地区要平改拆迁,需要对现有房屋作公证,在作公证时遇到些问题,求解答。

我父亲死亡,留下一套房子,原房产肯定是我父母各佣有一半的吧,因为父亲死亡我现在家里人(原来我们是四口之家,我父亲,母亲,我姐,我)各从我父亲那分得一点房产,在作公证时我姐和我自愿放弃继承,把所有房产都给我母亲名下。在作房屋评估时房子评估价是18万,公证处人员说要收公证费。第一次说是收900块。等我第二次去的时候又要说收1800块。说是房子评估价的百分之1就是1800块了。那我问他我母亲本来就拥有房子的一半,也就是18万的一半了。怎么还要收取这其中的公证费。公证处人说有两种算法。一是按房子总价的百分之1算(就是18万的百分之1收1800块钱)二就是按房子总价一半的百分这2(那不还是1800块钱吗)反正现在对公证处说的关于收公证费这块很不信任了。
求解答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6-29-状态:未解决]
尹颖英律师的解答:

公证费用:夫妻之间是百分之一,其余的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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