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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解决
您好 我与女方准备结婚 因为我身份证丢失的原因 结婚证要等婚礼举办完才可以取 女方在结婚当天告知我们 不结婚了 我现在要求那方赔偿我方婚礼中所有的损失 包括礼金还有1年半交往的花销 婚礼当天饭店的酒桌 婚纱照 租婚纱的钱 婚庆 租礼车的钱 装修 家具 还另外要了20万的精神损失 可以么
咨询者:
fa106884
北京
[
咨询时间:2009-10-13
-
状态:未解决
]
邓先律师的解答:
礼金可以适当追回,其他的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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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中山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不当竞争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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