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死刑观察20180115

时间:2018-01-15 11:23:32  作者:中伟刑辩研究院  文章分类:中伟原创

一、荆门掇刀警方剑斩“毒魔” 16名毒犯被判重刑 其中3人死刑

http://news.hbtv.com.cn/p/1116219.html 云上荆门

 

1月14日,从掇刀公安分局禁毒大队了解到,该大队在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中名列第一。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实际工作结算考核期限)的一年时间内,该大队共抓获涉毒刑事犯罪嫌疑人32人,其中,16人被判8年以上重刑。16人中,龚某、王某、周某3人犯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等一审被判死刑。

经查,2016年11月底至2016年12月13日期间,云南人龚某得知其朋友有“海洛因”货源后,遂从中牵线,由他和云南人王某向荆门人周某提供毒品,周某负责在荆门销售。2016年12月13日晚,龚某和王某准备将4块“海洛因”(共2800克)送到荆门。因未找到去荆门的车,王某便让周某到四川接人和毒品。2016年12月15日早上,周某如约来到四川宜宾一家酒店与龚某、王某见面。王某以母亲生病为由不来荆门,让龚某带着毒品和周某到荆门,将毒品卖完后,周某再把龚某和毒资一起送回云南。2016年12月15日晚,周某和龚某带着毒品回到荆门。2016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掇刀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在荆门一小区房间内将周某、龚某抓获,在卧室沙发的底下搜出2785克海洛因及少量冰毒和麻果。2017年1月28日,在云南警方的协助下,王某也被捉拿归案。

经过3个昼夜连续奋战及后期的不懈努力,掇刀警方顺藤摸瓜,彻底摧毁这个特大贩毒团伙,成功封堵了这条云南通往荆门的贩毒通道。此特大贩毒案的破获,创造了我市有史以来单案缴获海洛因数量最大的案子,成为荆门禁毒史上之最。2016年12月23日,荆门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董煜华为此专门发来《嘉奖令》,通令嘉奖掇刀公安分局破获特大贩毒案。龚某、王某、周某3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走向不归路。


二、死刑!南昌女生猪圈被奸杀案判了!案件细节让人脊背发凉…

http://news.ifeng.com/a/20180112/55084536_0.shtml 凤凰网

 

2009年3月26日23时30分许,家住新建区花果山企业局宿舍的欧阳女士怎么也没等来放学回家的女儿胡某某。

2009年3月27日凌晨1时许,欧阳女士打电话给家人一起帮忙寻找。

2009年3月27日7时许,欧阳女士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胡某某在事发当日的22时45分,在从新建区检察院到其花果山家中、不足1000米的途中失踪。

2009年3月30日,距离胡某某失踪已有四天。这日17时许,礼步村内发现了一具裸体女尸。

2009年3月30日22时许,欧阳女士认尸,确认裸尸为女儿。

随后,法医人员告诉她,胡某某生前有被人强奸的迹象。

2017年3月,嫌疑人邹文被警方抓获。

邹文,男,1986年出生,南昌市人,小学文化,无业,平时因常看淫秽视濒,遂心生歹念。 2009年3月26日22时许,天下着雨,邹文身穿雨衣骑摩托车外出寻找作案对象,行至南昌市新建区花果山转盘处路口见放学回家的被害人胡某某(南昌市某重点中学高三女生,殁年17岁),便驾车尾随至新建区某局宿舍,见胡某某进入该宿舍一楼楼道后,邹文迅速停下摩托车,紧随胡某进入楼道从胡某某身后双手紧掐其颈部,并用身藏的球鞋带猛勒胡某颈部致其当场死亡。之后邹文将被害人尸体放置其摩托车踏板处,驾车至新建区礼步村一废弃猪栏内对被害人尸体实施性侵,作案后邹文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通过DNA比对警方抓获嫌疑人据知情人士透露,邹文被抓很可能系当年在胡某某身上留下了和自己相关的证据邹文“隐身”过程中,又犯下了其他案件,最终警方通过DNA比对,发现了邹文就是当年奸杀胡某某的嫌疑人。

死者母亲欧阳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从丈夫2003年因病去世后,她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在煤气公司上班的她,省吃俭用供女儿读书。而女儿也很争气,学习成绩一直很好。“我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她身上,可她现在没有了,我什么都没了。”

欧阳某某告诉记者,女儿即将高考,学校要求高三学生每天晚上10点半才能下自习。“以前我晚上会去接她下课,但女儿体贴我上班辛苦,硬是不让我去接她。”

对于女儿的离去,欧阳某某称,她不敢将女儿去世的消息告诉婆婆,怕老人家受不了打击。“我希望其他家长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有我女儿一样的遭遇。”

1月12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对这起备受南昌市社会各界充分关注的恶性故意杀人、侮辱尸体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邹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侮辱尸体罪,判处邹文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年了,终于尘埃落定。

 

三、放火烧房侥幸逃生 琼海一女子犯故意杀人罪获刑

http://news.hainan.net/hainan/shixian/qd/toutiao/2018/01/15/3588486.shtml 海南在线

 

因为常与丈夫吵架,琼海女子王某在一气之下点燃燃油,准备一家四口同归于尽。幸运的是,后来一家四口还是逃了出来。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案件发生原因及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琼海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王某今年40多岁,琼海人,她和丈夫育有两个孩子。2016年11月开始,王某与丈夫林某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2016年12月23日19时许,王某和林某再次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王某拿出铁丝和尖嘴钳,将卧室的前门从内用铁丝拧紧,拿出之前购买的燃油倒在卧室内的竹床处并点燃。看着火渐渐烧起来,王某最终还是将已反锁的卧室后门用力推开,跑出卧室。王某的女儿、儿子和丈夫也逃离火场。后大火被村民扑灭。林某在此次大火中构成轻伤,儿子构成轻微伤。

次日,王某在琼海市人民医院被民警传唤到案。王某被羁押后,丈夫林某在2017年4月因病去世。经检验,林某死亡原因与王某纵火没有因果关系。

琼海法院认为,王某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由家庭纠纷引起,并且已取得了被害人其他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以及被告人家中尚有二个未成年子女无人监护的实际情况,琼海法院对王某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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