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咨询

07年结婚,08年购房。

房款首付和贷款都是由我来偿还,房产证上是两人名字。
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房款还未还清。
贷款是用我一个人的公积金在偿还,女方现在要求分一半房产,个人觉得太不公平,但首付无法证明是我个人所付(贷款是用个人公积金,是否可以证明?)

是否有方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多一点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7-13-状态:未解决]
刘海勇律师的解答:

1、根据您的案情,解答如下:
①婚后购房,并且房产证上是双方名字,对方要求平分基本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②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未还清部分贷款在离婚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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