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


我妈妈现在单位领导告诉她身体不好,叫她写辞职报告,妈妈没有文化,可她合同还有4个月到期,工作上也没有任何过错,请问单位强行解聘,劳动者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7-06-状态:已解决]
陈海峰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的2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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