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公司加盖印章后为公司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但预先印刷在业务单上的印章不是加盖的,是印刷品,不能代表是公司的法律行为。注意加盖与印刷是有质的区别的。 2.印刷主体并不必然是被印刷公章的主体的行为,因而使用这样业务单的人并不一定就代表公司。 3.印刷与加盖不同,印刷是许多人都可以做到的,不仅仅是本公司可以做到,容易出现假冒行为,可信度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