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

我在2011年1月山东莱西购一套商品房(一次性付款),原配偶在1998年9月病故,至今未婚(当地民政部门已出具证明);现在要出售该房,莱西房管部门要派出所出具原配偶死亡证明;该规定是否有法律规定。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7-09-状态:未解决]
陈蓬火律师的解答:

这涉及财产分割和继承以及共有财产处分问题,让你开具相关证明有其合理性合规性,也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被不当处分的措施。

我咨询陈蓬火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公司并购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蓬火律师 > 陈蓬火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