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遗嘱,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外婆是退休工人,1993年外公死后,他们(外婆,大舅,幺舅)要卖房屋,我的父母
便用七千元的价格买下了农村的木房五间半。因为父母是文盲,在出具收条时被幺舅钻了字眼。买卖变成了遗嘱。遗嘱内容是:我死后,在三剑村王家塝的房屋
(且已由冉崇梅交七千元钱作生活补贴)·田·土·山场均由冉崇梅继承使用,其他人不得干涉。特立此据,以明权属。现在我外婆已经90岁了,我的2个舅舅他们便以修改遗嘱为名,要求要回房屋。人民法院以修改遗嘱是他们的权利为由,判我父母返还房屋,我父母在房屋里花了不少钱修葺,还有农网改造投钱投工,请问要怎样才能要求对方返还我父母为房屋而花费的系列费用?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7-03-状态:未解决]
王伯辉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你父母维修房屋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