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索要财产问题 青岛

我与前妻已离婚半年,判决书是男方抚养孩子,女方不需交抚养费。无财产分割。双方无债务。(实际有债务)。现在女方反悔,想要回在婚姻存在期间其交的房屋贷款费用。(房子是结婚期间以男方妹妹的名字购买的,期间有用女方的工资交贷款的时候),请问此种情况,女方能打官司要回这部分钱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04-状态:未解决]
王伯辉律师的解答:

关键看将那笔钱认定为什么钱?赠与无需偿还,借款必须偿还。

我咨询王伯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伯辉律师 > 王伯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