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
我驾驶小汽车由东往西行驶在县级公路上,当车直行行驶在离前面有一个往北拐的T字路口(往北拐是乡村公路)二十米时,有一辆后面载着人的电动自行车由乡村公路驶入到县级公路。发现他我就开始减速并按喇叭,当我感觉她们即将停下时,我就开始往左道上绕,因为他们已经到了右半边道的中间了。可是当我从左道即将绕过她们的时候突然她们加速起来撞在我车的右侧面。交警说我是超速行驶因为交警测量刹车痕迹是23 米。交警给我做笔录时写上了当时速度是70码。(我是在电动自行车撞上我以后才刹的车)
现在受伤情况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是轻伤,电动自行车后面驼载的人是重伤(脑出血)。
请问各位懂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警察同志们帮我看看这起交通事故,
1 我的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2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责任吗?
3 电动自行车后面驼载的人有责任吗?
这起事故非同小可希望各位警察同志帮帮我!我这也没有财富分了只能是心里感谢了!
我的书写能力有限,有不懂的同志,请指教,
1 医院方面,医疗费方面我们没有怠慢,积极配合出付医疗费,医院每天我们都去看看。
2 电动自行车是由乡村公路由北往南驶入我行驶在的公路上,据了解电动车是要往东拐弯的。
3 县级公路就是那种并不宽的路,就是一个左车道一个右车道的那种。
4 撞上了才刹车,是因为电动车已经占据了右车道的一半而且即将停下,我必须要从左道绕过她们去。当我在左道上几乎快和电动车平行了,电动车突然加速冲上来,导致撞在我的车上。我实在没办法了。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2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