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的房产继承分配问题。
我父亲原住单位(政府单位)的无产权房(之前房子交了一万多元,房子属自己的,但没有房产证,无出让权),2009年父亲单位在别处盖楼,条件是交原来的住房,加钱换购新盖的房。2009年9月我父亲先交18万元的第一次交款,当时规定余款可按揭可分期付款。不料我父亲于2010年2月突然因心脏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也未有任何遗言。到了2011年12月,父亲单位要交清房子余款,因我父亲已去世,也不能按揭,只有一次性交清。我与我大哥两人就一起把余款28万交清了。现在的问题是,房子原先登记的是我父亲的名字,因人已去世,要办理新房产证改换名字,得经过继承公证。继承人涉及到了我父亲十几年都未有联系的他前妻(父亲与我母亲是二婚 )的女儿。
我现要想请懂的人告诉我下,后面这28万元的余款是我和我大哥交的,在继承公证时会不会算到我父亲的遗产中去来分配。还有一个问题,买这个新房一共交了46万,我父亲当时交了18万,是按这18万来分配还是按现在折合的房价来算(房子虽然到现在还没盖好,但按地段房价上涨了四分之一)。请高人帮忙 谢谢了。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2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