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
律师,您好。我东城区现有一套70平米房屋。涉及继承纠纷,其他兄弟姐妹三人准备上诉,我准备应诉。案件大致为:在2001年时,东城区进行危房改造拆迁工作,当时共有2处平房,均为公房。一处平房房本为本人所有,一处平房房本由我母亲所有。当时拆迁政策为在本拆迁地有房且长期居住即可有购房资格,当时居住情况为我和我妻子及我女儿在此两处房屋居住。母亲当时已再婚不在此处居住,我妹妹及妹妹的孩子户口在此地,但我妹妹另有房屋也不在此地居住。故在2001年拆迁时我以我自己的名字将我及我母亲的房屋全部买下来了。楼房的房契也在2004年的时候发了下来,现我妹妹起诉我当时用我母亲的名义买房是侵害了我母亲的利益,由于我母亲现在已死亡,让我将之前购买的房屋当做我母亲的遗产进行从新划分。同时起诉我当时购买房屋时使用了我妹妹及其孩子的户口优惠政策,要求我进行相关的赔偿。就我当时购买我母亲房屋的时候其实我母亲是同意的,但由于我母亲不会写字,故所有文件均为我代签。买房后的十年其实兄弟姐妹也是知道的,但就在我母亲上个月离世以后,我妹妹就说我当时是隐瞒我母亲购买的房屋,要上诉我之前买房无效。不知我现在应该如何操作,真心希望能获得您的帮助。感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6-25-状态:未解决]
王伯辉律师的解答:
如果房屋登记在你的名下,该房产不属于遗产,你妹妹无法要求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