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我的丈夫因病过世,当时结婚的时候房子我娘家出了一半的钱,但房产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他走了,我去房产局问过想把房子过户给我女儿,他要我去公证,并要他爹妈一起到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因为他们是农村的思想比较狭小怕因为儿子走了怕我有别的想法不肯去公证,我女儿才七岁现在又不能写她的名字。
问题:如果不要他们公证放弃继承权,等我女儿18岁是不是可以自动继承呢?
问题:如果我改嫁房产还是前夫的名字,后面的丈夫是不是没有权利分割财产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27-状态:未解决]
王伯辉律师的解答:

你丈夫去世,你丈夫的父母有权继承他的遗产;你的女儿到什么时候均不能自动继承;没有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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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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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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