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有一点疑问,请帮忙下 谢谢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个不是指跟公公婆婆吗?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27-状态:未解决]
王伯辉律师的解答:

与公公婆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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