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我吧!!!!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老人死后留下的遗产在其中一个子女处保管,老人的遗嘱是将这笔钱并均分配。但保管此钱的子女在分给其它子女时提出了一个要拿到钱的所有子女给他写一份收到条之类的证明,(大概的内容是从谁手里取走谁的什么钱多少钱之类)谁能告诉我这个证明如果从法律的角度看是应该写还是不应该写?
我想问,如果别的子女不签,谁想拿钱谁就给他写证明的话,对我们会有什么影响吗?这个证明到底怎么写才最安全呢?您能否给打个草稿呢?如果有遗嘱不公正的话有法律效力吗?牵扯到房产分配的话按照法律四个子女应该怎么分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27-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