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法院是重新审理还是只针对不服部分审理?

我公司一名工人干活时手指受伤,劳动仲裁裁决5个月停工留薪期,我公司认为根据规定应为3个月,另外因之前支付过一定的补偿,因此应当在裁决认定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中减去我公司之前已经支付的补偿数额。
可是法院审理时,没有只针对我方提出的不服之处进行审理,而是将工人平均工资重新核算,说是劳动仲裁委当时把工人的平均工资算低了,重新核算后多出好几百元。这样尽管最后认定了3个月停工留薪期,可是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却比仲裁裁决结果高出4000多元,等于是我方替对方又多争取了权利,我认为这样对公司很不公平,公司本来是不服裁决,认为赔偿数额高了,结果起诉之后数额比之前还高!法院这样审理正确吗?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30-状态:未解决]
王伯辉律师的解答:

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对全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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