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行为,如何维权
某产品由A、B、C、D、E 5种成分组成,其中A、B、C、D为同一类,E与这4种不属于同一类,但在该产品包装上销售商把这5种成分说成是一类的,是利用消费者非常认可A、B、C、D这四种成分的心理。请问销售商的这种行为是属于消费欺诈吗?还是什么行为。
补充提问:
请问,行政机关是否应对这样的生产商施以重罚,让他们不再敢欺骗消费者。这样的产品是否能算作假货。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17-状态:未解决]
徐丰伟律师的解答:
您好,我是徐丰伟律师,很高兴为您解决法律问题,我的咨询电话是15550023633,欢迎致电咨询,我将详细问您解答。
徐丰伟律师,山东知名律师,山东优秀青年律师,山东最具发展潜力青年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山东政法学院律师讲师团负责人,中级经济师职称,中华全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执业规则:不说得到做不到、不打保票、不拍胸脯、不承诺百分百、不号称常胜将军、不只拿钱不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