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8 18:03:33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慈法执异字第395-16号]中出现了这样的罕见内容:“本院合议庭审查后认为……解除查封理由不成立。但湖南省高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指令本院解除查封,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解除对本宗土地的查封”。
赵书军是慈利县政法系统中有名的“顶牛法官”。慈利县法院一负责人称赵业务能力强,敢说敢干,道理在手,谁的账也不买。
长沙市芙蓉区政府的一名负责官员彭再魁,以“维稳”的名义卖掉了一家公司的土地。后又打出“维稳”旗号,成功抗拒了法院对该土地的强制执行。 但执行法官赵书军并不服气:“难道不讲法律、不追查下去就稳定了?讲法律和追查问题反而就不稳定了?……维护稳定是你政府的事情,但怎么能拿人家的财产来维稳?”
两个月前,2010年9月10日,抗争无效的赵书军迫于上级的“维稳要求”,违心地作出了一份“解除财产查封”的裁定(涉及一宗市值数亿元的土地)。他认为这是违法的裁定,以至一个多月来,“天天都在忍受内心的折磨”。
令人称奇的是,赵书军等执行法官,把“被维稳”的理由写进了裁定书,以示无可奈何的抗议。
“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干预司法,甚至参与违法最终导致司法腐败的案件。”赵书军说,他无力改变判决,能做到的,就是“无畏地把一切都说出来”。
赵书军语:“一个法官连基本的原则都不坚持,那还谈得上什么公平公正,还有什么资格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