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交通事故?
我姥姥今年74岁,有一次出了交通事故,右胳膊肩头导致骨折,二次检查判断骨头断了,以下是我详细解说。
姥姥在小区里被一辆邮递面包车突然倒车而撞倒地。双方去了派出所,案定以后,由对方负全责,对方入的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警方说:“痊愈后处理”。
四个月之后,我方提出结案,警方让我方去法医鉴定,验出结果后结案为:护理赔偿1800元(为2个月),营养费1800元(为3个月),医药费对方全付。
因为我们不懂 ,坐车去看病的时候没有坐出租车,除非去警署处理事故才坐的出租车,可是他们不赔偿,我们车费。
我总觉得不公平,他们说负全责,却这样赔偿,老人受了四个月的痛苦,现在还没有好呢。我想咨询到底能怎么解决。
注明:我们是外地人在上海打工,有没有其中关系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6-28-状态:未解决]
王云生律师的解答:
首先应当等老人痊愈之后(即从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后),就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公安交警部门对老人的赔偿仅仅是调解。其次如果调解达不成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