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四级

我于2006年因公受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工伤四级,单位给了我一次性赔偿,于2010年3月办理了退休。请问您;2006年至2010年单位要不要给我工资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8-04-状态:未解决]
吴荣克律师的解答:

工伤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依规定应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四级伤残职工没有退出岗位,应该领取什么待遇,如果你在工伤后在单位继续上班,为社会创造财富,精神应当予以鼓励,但是你也无法与健康身体的工作状态相比,单位可以酌情补助相应的工资待遇也是和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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