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
我的房子在07年购买,我和前妻是在2011年底结婚的,刚结婚的时候,感情很好。应前妻的要求,我们私自签订了如下协议,协议的内容大概:如果因男方原因导致离婚的,男方将房产一半分给女方,如果因女方原因导致离婚的,女方赔付男方20w。并且双方都有签字。后来前妻脾气越来越坏,只要一不顺心,就砸东西。并且渐渐的发现,她对父母也非常不孝顺,经常骂人。这样长期以往,导致无法在一起生活,最后在一起连话都不说了。后来我们离婚了,在离婚前口头说好,那份协议无效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写明:感情不合离婚,房产为男方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离婚时间为2012年9月份。但是现在女方后悔了,想要一半的房产,并且经常骚扰男方。我想问三个问题:1.到现在了,我们私下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2.在这种状况下,女方有可能要一半的房产吗? 3.如果女方拿着我们结婚期间的协议书,可以上诉我,要求分一半房产吗?
补充提问:
但是目前的状况是,女方根本不承认口头协议了,就是想拿到另外一半房产。毕竟口头协议没有任何依据。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10-2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