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锅炉房用地房屋及锅炉设施产权及使用权归属

小区建成于十年前,开发商当了十年无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者,用开发时建成的锅炉房及购置的锅炉设施进行供暖,收取取暖费。现在不干了,在小区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物业管理和供暖转让(也可能是转包)给了另一家有物业资质的但无包烧资质的物业公司。请问这种转让(也可能是转包)是否合法?小区锅炉房用地房屋及锅炉设施产权及使用权归谁所有?如果违法,小区居民该怎么办?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11-08-状态:未解决]
邹伙发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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