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抚养权,男方责任

协议离婚后,因儿子年龄小,由我抚养至7岁,男方未付一分抚养费,儿子现因上学问题,在公证处公证后,户口迁入男方户口。但男方一直不照顾,现因须再婚,请问如果将儿子的抚养权要回,可否?算不算自动转让抚养权?
补充提问:
男方将孩子寄托在小饭桌,只是付费,也不愿照顾。考虑到孩子的身心成长,户口再迁的问题.主要想知道该怎么办?1.孩子现在的抚养权问题 2.户口再迁问题3.怎样走法律程序解决
咨询者: 宁夏  [咨询时间:2013-04-16-状态:未解决]
邹伙发律师的解答:

抚养权和户口没有必然联系,这要看离婚协议中是如何约定抚养权的。

我咨询邹伙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罪与非罪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邹伙发律师 > 邹伙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