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上访尴尬了谁?
时间:2011-06-30 16:16:2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广州日报-大洋网)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德怀教授在广州召开的“首届两岸四地当地政府解决行政争议机制研讨会”上指出,如今人们解决纠纷是“信访不信法”,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由于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期限、步骤、方式等限制,在个别时间和个案中又能够‘一步到位’解决问题,信访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
现实诚如马德怀教授所言,人民解决纠纷信“访”不信“法”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正常的社会应该是信“法”不信“访”。法律本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有力的武器,然而目前却有越来越多的群众在自身生命或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往往是选择上访之路,而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事实上,对于绝大部分地区的群众来说,上访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并不低,除了需要自身承担一切开支之外,还要面对当地政府的围追堵截,更甚者还要承担被送进学习班“学习”或者被带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等一些变相惩罚的风险。上访者身心遭受巨大损失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道理想必普通人都会知道,倘若正常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司法渠道可以解决问题,群众又何必自寻苦恼踏上上访的坎坷路呢?即便信访的群众所反应的问题得到领导的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批示,按照目前的领导批示数量,领导批示相对于法律解决程序而言,也是一种稀缺资源,为什么在领导批示如此稀缺的情况下,公众还不倾向选择更为普遍的法律程序而是选择不停上访以获取领导批示呢?
笔者认为,现今社会,公众解决纠纷首选信访的原由在于“信访”比“信法”管用,通过信访比正常的法律途径更容易解决问题,马德怀教授已一针见血的道出问题的关键,“由于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期限、步骤、方式等限制,在个别时间和个案中又能够‘一步到位’解决问题,信访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而且这种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途径越成功,它的示范效应就越强,就越多人趋之若鹜。
另外,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途径不畅通或者成本太高,很多时候领导批示能够很容易的打破维权这块坚冰,这种领导批示比法律更管用的前提下,领导批示就变成最值得上访者信赖的“法律”。
其实,大量的信访问题不是通过信访解决,而是通过信访启动正常法律程序得到最终解决的。那我们不禁要问这些执法部门为什么不作为?为什么有法不依?把本来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很容易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推诿不办,造成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也不利于中央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
因此,笔者以为,如果让老百姓重新拾起对司法机关的信心,让许多群众变信访为信法,走向依法处理问题、依法信访的道路,才是根本出路。
加强制度建设是治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根本措施,只有建立健全了各项相关制度,才能使执法部门和群众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和谐”社会才会真正的建立起来。
“信访”不“信法”是中国法律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