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

男方27岁是山东的,女方20岁是黑龙江的,女方不够登记年龄五月份生的孩子,差3个月不够等级年龄。现在孩子5个月了,有出生医学记录,《出生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孩子是在山东生的,在外打工,家里很穷,男方父母年龄都很大了,没有能力给盖房结婚,只能靠自己挣钱盖房结婚,请您给帮忙想个办法,能少罚些款吗。先把孩子户口落在其中一方,在结婚能躲过罚款吗?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10-21-状态:已解决]
刘潮生律师的解答:

一般以当地计生政策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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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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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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