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纠纷?

我妹妹是农村的,未婚先孕男方想要孩子,无结婚证只是摆过酒席,09年结婚时,妹妹18岁,她老公20左右,小孩现在3岁-4岁,两个人一直住在男方家,她老公一直不去上班没有收入来源且为了结婚修房子借了不少钱,女方家每个月都给小两口寄生活费,我妹妹期间也出去上班赚生活费,直到2012年下半年两人决定分开。咨询如下问题:1,这个是无效婚姻?2,分开后孩子由谁承担?3,孩子以后抚养费要怎么办?4,男方现在说不想要孩子让女方给几万块钱以后孩子就归我妹妹(借口是娶我妹妹借钱修房子了)这几万好还欠债,男方可以这样吗?4,那我妹妹有没有可以让男方补偿的?5,这种情况最好怎么处理?
谢谢您了~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3-01-23-状态:未解决]
刘潮生律师的解答:

如没有结婚登记的,可以按同居关系处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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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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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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