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导致病人病情加重,能否告医院?
各位律师们,请问由于医院误诊,导致病人病情加重,能否告医院?
2011年11月12日,我妈由于嗜睡,右肢体乏力入院。入院时神志清醒。入神经内科治疗,两三天后,从神经内科转到心脑血管科。入院一周后,又转回神经内科。转回神经内科后,做了各种检查,脑部造影也做了。诊断为脑静脉血栓,治疗了一个月,病情却越来越重。当地医院住院十几天,情况逐步恶化,神智不清,错构,大小便失禁,腿脚越来越无力,需要专人护理。
2011年12月12日,转院到省级医院治疗,当时由于省级的医生说是脑炎,可以在门诊治疗,所以没有住院。门诊治疗了两周,还是没有好转,12月28日,办理住院手续。初步诊断是脱髓鞘脑病。
请问这种情况能要求医院赔偿吗?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2-01-03-状态:未解决]
胡雪梅律师的解答:
你好,可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要求赔偿。但诉讼需要证据的支持,请来所或来电,本律师会给你做更为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