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5个多月,他(男方)就动手打我
我结婚5个多月,他(男方)就动手打我,我向法院起诉离婚,每次都上晚上,我没有证据,他向我索要全部彩礼钱和首饰,威胁不给就不离婚。我应该给吗?法院能不能判离婚!!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2-02-15-状态:未解决]
胡雪梅律师的解答:
你好,家庭暴力属于婚姻法32条规定的法定判离理由,而且可以要求支付损害赔偿的,所以如果协议不同意离婚,那么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样可有效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给你的首饰和彩礼属于对赠与,产生了法律效力,男方无权要回。因离婚涉及个人隐私,如果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