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取消代位继承权(愿意支付咨询费用)
我姥姥现在生病住院,想公证遗嘱。房产证是我姥爷的名字。但姥爷已去世多年(生前未立遗嘱)。我有两个姨一个舅。舅舅也已去世(晚于姥爷)。舅妈带着儿女已改嫁。现在姥姥想立遗嘱给我妈妈自己。原因是姥姥自生病以来所有费用都是我妈妈在承担与照料。我的两个姨姨拒绝支付任何看病费用。请问这种情况去公证遗嘱的话可以取消孙子孙女的代位继承权与我姨姨的继承权吗?若可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与证明呢?谢谢。
补充提问:
补充问下:我姥爷的房产分配上我姥姥会得到多少?另现在我的一个姨姨口头说要放弃房产继承权,请问需要我的姨姨提供书面证明就可以吗,还是也要到公证处去做公证放弃继承权?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05-21-状态:未解决]
李佳律师的解答:
属于姥爷的遗产部分,姥姥无权处理。但姥姥可以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