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我是北京户口, 女方是外地户口,有女孩子2岁也是北京集体户口,在我以前的公司集体户口名下。 事情简介: 女方怀孕4个月左右,就回她娘家待产(岳父是医生,有看病便利条件),生一女到现在,2年未回北京。 女方要求离婚,条件是:孩子北京户口转到外地。协商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30万,另外每月抚养费7千。 即: 男方:有房(婚前),无车,月收入税后12.5k,北京户籍,父母偶尔来北京,都有退休金, 女方:在京无房,老家有房,无工作,外地户口,母老师退休,在当地有不错退休金;父亲退休后返聘,也有不错收入。她在北京时,就和邻居处理关系不好,性格不容易相处。 孩子出生后就在女方哪里生活。 请问,1:是否可以有机会争取来孩子?如何争取? 2:女方在2009-2011间在北京工作2年,是否可以现在在北京起诉离婚?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9-05-状态:未解决]
李佳律师的解答:
1、你起诉离婚,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法院。女方起诉你,则需在你的户口所在地法院。协议离婚的去领证的民政局办理。建议坐等对方来北京起诉你。
2、子女归谁,得从谁抚养有利子女成长综合考虑,即双方各自摆明自己的优势,对方的劣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条件是辅助性的,不会重点考虑。双方各有优势,但子女不满2岁这一点对方优势明显。
3、除非有法定过错,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失费。
4、抚养费一般根据你的收入凭证计算,也得结合女方收入和抚养孩子的当地成本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