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问题
您好 有关于回迁房的问题想跟您咨询
我爷爷原有一套回迁房。
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回迁合同(有法律效益)中将产权人写为 我爷爷和我。
现在爷爷已过世。现在爷爷已过世房子已经下来了,奶奶健在,爷爷还有三个子女。
我想问问您在那份合同中我作为产权人之一,享有什么权利?奶奶要是对爷爷当初写了孙女的名字有异议,又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03-状态:未解决]
杨盛律师的解答:
你好,从法律上来说,你享有房子部分的产权(假设回迁房一般有产权),不管你是赠与所得还是其它方式所得。如你奶奶有异议,则需要她举证,然后由法院查证的。房子另外部分的产权是你爷爷的遗产,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