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致伤

苏宁在装修期间装修队占用人行道,将两袋水泥放置路中央。晚间我家人被其绊倒,将两颗门牙摔掉,前期一直由苏宁负责看病,但现在他有让我跟装修队谈,我觉得他在推卸责任,我该如何办?苏宁是否存在监管不利的责任,应如何要求赔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10-状态:未解决]
杨盛律师的解答:

将施工队和苏宁共同列为被告,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诉讼请求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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