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教师。合同2013年7月到期,想提前一年(2012年7月)解除合同。我需要赔付吗?学校让我交付违约金。6000x12个月。还说提出一次申请被驳回,半年后再申请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5-25-状态:未解决]
杨盛律师的解答:

提前一个月送达解除合同的通知,到时就可以走人了。如果学校对你进行了专项培训的话,你要支付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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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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