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宅基地拆迁继承

1975年姥爷姥姥要了一处拆基地(当时妈妈舅舅已出生)1985妈妈户口迁出(嫁给同村的爸爸)1986舅舅结婚同年剩下妹妹 自1988起四口人生活在此 1994姥爷去世未留遗嘱 2007房屋翻盖舅舅出资 2012年村里拆迁 经查看宅基地名字是姥姥的 拆迁政策(宅基地补偿每坪7000 期限内拆每坪1500 重点村整治每坪1500 ) 现舅舅已签字获得拆迁款186万 用其中76万买的两套房 请问妈妈能否获得拆迁款?有的话是多少?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11-状态:未解决]
杨盛律师的解答:

你妈妈不能获得拆迁款,除非你姥姥愿意把她应得的份额给你妈或给你妈一部分。宅基地以户为单,不是你姥姥一个人的,你姥姥只有一份即1/4。你妈妈户口迁出,不属于该宅基地的实际使用权人,不应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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