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
我和我先生2011年初结婚,婚后丈夫的大爷送了一套楼房给我们,2012年中旬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到了我丈夫名下,房本上的共有情况一栏里,写的单独所有。请问,这样是否属于我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补充提问:
因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我本人没有随行,所以不知道是否有赠与协议,丈夫也没有提起有赠与协议。如果把我的名字加在房本上,若离婚,我的一半房产还会受赠与协议的约束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15-状态:未解决]
杨盛律师的解答:
如果有赠与协议明确约定是给你丈夫的,则应该是丈夫的个人财产。
如果现在把你的名字加上去,离婚时,你应该分得一半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