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高管侵占客户的回笼货款
情况是这样的。甲方企业高管利用职务的权利(不是财务人员)把乙方付给甲方的货款的其中38万元,私自扣下!乙方在不知道的情况下4个月内分10几次付给甲方高管53万。4个月之间甲方公司没有跟乙方对过一次帐,在偶然的一次情况下甲方老总打电话给乙方老板催款,才知道甲方高管侵占了货款。但并没有马上明示甲方老总。而是挂掉电话打电话给甲方高管,询问真实的情况。甲方高管如实陈述了货款是被他侵占了。后来甲方高管给乙方说了还款计划,无书面。乙方老板叫甲方高管写下了一份收到乙方货款的详细文件签字盖手印后央求乙方老板不要告知甲方。而后乙方老板又去跟甲方老总写了一份还款计划书,计划书里面的内容是欠甲方公司38万如何还款跟还款时间。超过按利息收取。而后乙方其中股东知道这件事发现不妥,股东跟乙方老板一起去告之了甲方老总。而后乙方老板写了一份这个事件是如何发生的。
我现在想问一下乙方老板现在会不会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有是什么责任。如甲方高管无法在限期内还清侵占的货款。乙方是不是有连带的还款责任?或是如何处理
补充提问:
我问的是乙方需要负责的责任。而不是甲方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9-22-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