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

假设甲某把房1卖给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把房1交给了乙使用,并给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没有到房管部门和土管部门办理变更产权登记,请问,此房屋所有权归谁?假设甲某再次把房1卖给丙,能否成功办理产权登记给丙?如果成功的把产权登记给了丙,丙能否把乙从房1中赶走?假设丙把乙从房1中赶走,则乙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11-29-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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