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遣散费

我8月1号到单位开始上班,说是三个月的试用期,10月底11月初的时候有合同让我签,签完后人事拿走了。就在那段时间单位领导之间有些利益冲突,有拖欠工资行为。后来分了家,原单位现在解散,大家都有遣散费,但是没有通知我,我找过去问的时候,他们回答说我没有合同..
这样情况我是不是可以要回10月拖欠的工资和4个月的双倍工资还有遣散费加奖金???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12-17-状态:未解决]
周兴芳律师的解答:

按劳动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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