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我爸妈在我12岁(小学四年级)时离婚,离婚判决书写明我有他们二人共同抚养,我跟我爸一起生活,我妈每月给200元的生活费,得给到我18周岁。但是,我妈一直都没给。直至我上初二时才偶尔叫我去她重组的家庭,但是每次去她只是给我50元左右,而且我一个月去她那不超过两次,外加一年下来会给我买俩套衣服,给一百元的压岁钱,但从未给过我任何精神上的支持,我一直都没感受过母爱。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我高中毕业。而且,其间我上学的学费和其他费用都是我爸交的。直到我上大一,在大一这一年里,我所需的费用,我爸妈平摊。而在大一暑假时,我跟我妈吵翻了,她坦言我的学费及生活所需的一切费用她都不会再承担了。事后,我觉得自己的确有错,我就去她住处向她道歉,而她不接受,还说要和我断绝母女关系,我想那算了,就找她要了她跟我爸离婚的判决书,她给了。我现在读大二已经半年多了,果然,她一分钱也不负担。我想问的是:如果就一直这样下去,她都不负担我的大学费用,而我没有起诉她,等她老了,却起诉我没有赡养她,法院会怎么判决?还有,如果现在我和她协议断绝母女关系,该协议有效吗?希望那年能给我个好的解决方法,谢谢啊。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02-20-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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