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
我做为担保人,在债务人与债权人已发生借贷合同,我补充了担保。而补充的借条上只写有“借***多少钱,下面写借款人***,担保人***,时间***。然后口头有预定还款期限为2年,在借款人2年内没还的情况下才可向担保人要求替还,同时还约定利息的多少和能不能付利息与担保人无关。我有两个证人可以证明。今天(补充借条的时间刚过去1个多月)债权人就把债务人和我(担保人)一起告上了法庭,请问我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请问我和债权人的口头约定,并且有证人可以证明还款期为两年,可两年时间没到,我可以不承担担保则任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03-2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