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问题

2012年1月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房子旁边有块闲置的大空地,2012年4月左右,空地施工,应该是建房,整天轰轰响,特别是一台上面放了很多巨石的机器最响,他们偶尔晚上也会动工,这种情况下,是否可提前终止合同?与房东协商,要提前搬走,房东要按照合同让我们赔付一个月的房租。
补充提问:
房租合同中的内容大致为:
房屋用途:居家自住,房租每月一付,押金2000,水电设备物业等租客自付,正常使用损坏物件房东负责,不正常使用损坏租客负责,不得转租,终止合同则要赔偿房东一个月租金,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殊约定,这样可否终止合同?如果要去环保部门投诉,颇为麻烦,同时这工地动工绝对不可能会停的,最多赔钱之类,但就是赔钱也不能住不是,家里还有8个月的孩子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05-22-状态:未解决]
周兴芳律师的解答:

按合同的约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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