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信合同问题

我司与电信签订了3年合同,合同运行了一年,但我司不想用电信固定电话,想终止合同,合同内容:《总额优惠:1、通信费用小于500元,按400元收取;通信费用大于500,给予10%的优惠。违约责任:今后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它,则甲方应返还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合部优惠。合同时间:2012.1.1--2015.12.31号》如果我司现在要取消合同,我司要负什么责任?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2-12-28-状态:未解决]
周兴芳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通知电信,要求解除合同。

我咨询周兴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兴芳律师 > 周兴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