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厂方辞退
你好,工厂在2011年11曰1号因为没有事情所做,然后放假。每个月给750元生活费,扣除205元的社保,只有500多。我想问一下淮安市的这方面的标准是多少?然后在放假期间同年12月8号通知我们所有人去工厂,下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书裁掉我们,但是他的生活费是发到明年的1月7号。厂方的意思是现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了,由于大多数人都没有做超过半年,所以之赔偿了半个月的工资。然后还有这期间的几百元的生活费。我想问问一下是不是就之能赔那么多?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12-12-状态:未解决]
路光亮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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