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对法院调解书内容不服,可否上诉?...

离婚案件中,女方私自转移和藏匿夫妻共同财产23万及携带儿子失踪,在离婚起诉中,女方不同意离婚,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女方要求23万归她,儿子归他,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至儿子独立生活为止。现男方不服,拒绝支付抚养费,请问可以就调解书的内容上诉吗?...
补充提问:
女方在青岛,男的在苏州,如果男方因为对调解书内容不服,拒付抚养费,女的需要到苏州原审法院递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还是以电话或者邮递的方式就可以,法院在受理这样的请求的前提要求是什么,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12-19-状态:未解决]
路光亮律师的解答:

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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