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

我女儿在校下午放学时,还未走出学校,一男生故意伸脚拌我女,造成我女摔交面部檫伤,门牙断裂,医生说牙神经损坏(我女现9岁)要到18岁才能做牙齿修复术,现在我这里做牙齿修复需要1000-3000元,同时目前牙齿还要一年的观察期,需每月去医院检查治疗,请问我应该向男生家长提出多少赔偿?学校有责任吗?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现男生家长一口咬定学校要承担部分后续医疗费,我应该怎么办?谢谢律师,请尽快答复。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12-24-状态: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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